入会须知

说明入会条件、申请流程及相关要求

会员名单 入会须知


一、单位申请入会需要填写并寄回的材料:

1、福建省建设法制学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请在表格中“单位名称”一栏中盖单位公章)

2、福建省建设法制学会个人会员(联络员)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请在表格中“推荐单位或介绍人意见”一栏中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委派担任协会职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以上材料各一式三份报批准。

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后曹巷52号,联系人:陈阿宏  联系电话:13860663119


二、个人会员需要填写并寄回的材料:

1、福建省建设法制学会个人会员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请在表格中“推荐单位或介绍人意见”一栏中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材料各一式三份报批准。

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后曹巷52号,联系人:陈阿宏  联系电话:13860663119



福建省建设法制学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


附件1:福建省建设法制学会个人会员(联络员)申请表

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委派担任学会职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以上材料寄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后曹巷52号。
联系人:陈阿宏  联系电话:13860663119


福建省建设法制学会会费标准

一、根据已表决通过的《福建省建设法制学会章程(修订草案)》第十四条关于“会员履行下列义务”第(四)项“按规定每年交纳会费”的规定,提议会费标准如下:

1、副会长、监事长为壹万元;

2、常务理事、监事为伍仟元;

3、理事为叁仟元;

4、团体会员单位为壹仟伍佰元。

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目前对个人会员及被选任为监事、理事、常务理事的免交会费。

二、会员每年向学会交纳一次会费,于当年4月30日前一次交清。若一年不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将取消其会员资格。会费交纳手续由本会秘书处统一办理。

三、会费本着“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全部用于学会开展的各项活动的组织经费。

四、本标准自学会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实行。

五、本标准解释权属协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