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工信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局,人民银行省内各市中心支行、福州各县(市、区)支行,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经发局、自然资源局、社会事业局、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工作要求,现将《福建省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