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通知》(建质〔2018〕95号)相关要求,规范企业质量安全行为,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制定《福建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福建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