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方案 明年起试行

栏目:政策资讯 发布时间:2018-11-18

@福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近日,福建出台一项新政策,

与你们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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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方案 明年起试行

经省政府同意,省科技厅、金融监管局、财政厅、工信厅近日联合出台《福建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方案(试行)》,推动科技创新与现代金融协同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努力破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我省将按照“政府引导、风险共担、市场运作”的原则,设立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专项补偿资金,引导商业银行及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并为企业提供适当的融资保费补助。对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风险由科技贷补偿金、企业、相关合作金融机构等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同时,合作银行机构依据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优先安排信贷额度,按照约定的科技贷补偿金10-15倍比例进行信贷投放,并结合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综合金融服务。

根据方案,科技贷主要用于满足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生产过程中合理的流动资金需要,贷款期限一年以内,可采取分期或者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自助可循环等方式,鼓励合作金融机构为到期贷款提供无还本续贷服务;借款企业只需提供一般不高于贷款额度30%、最高不高于贷款额度50%的合格抵(质)押物;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含保险费等)一般控制在年化8%以内,最高不超过年化9%。对实力较强、成长性较好的续贷客户,应考虑适当降低贷款成本。(如果国家对基准利率进行调整,上述利率也将按比例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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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方式有两种:

一是银政保模式

即银行(保险)机构为投保贷款保证保险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办理信贷业务,由银行(保险)机构、保险公司、科技贷补偿金按约定承担风险责任。单户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

1、合作保险公司提供贷款保证保险服务,保险费率不高于贷款金额的2.5%。针对发生逾期的贷款本金承担70%的赔偿责任,以同期实收总保费的300%或300万孰高为赔付的上限;

2、当保险公司赔付达到上限后,保险公司承担的70%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科技贷补偿金承担,以科技贷补偿金全部金额为限;

3、发生风险时,合作银行(保险)机构承担逾期贷款本金30%的损失以及全部利息损失;

4、科技贷补偿金按每笔贷款保险费的25%给予借款人保费补助。

二是银(保)政模式。

即银行(保险)机构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办理信贷业务,由银行(保险)机构、科技贷补偿金按约定承担风险责任。单户贷款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续贷三年且成长较好的企业可将额度上限提高到5000万元。

1、合作银行(保险)机构提供贷款服务,承担逾期贷款本金50%的损失以及全部利息损失;

2、科技贷补偿金承担贷款本金50%的补偿责任,以科技贷补偿金全部金额为限。

2019年-2021年,省财政每年出资2亿元设立科技贷补偿金,其中省科技厅、经信委每年各安排1亿元,用于科技贷保费补助、风险补偿支出。

方案还明确了风险监管、保费补助、风险补偿的细则。该方案明年起试行三年,将重点支持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石墨烯、新能源和生物医药等行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来源∣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