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通知

栏目:政策资讯 发布时间:2018-10-21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通知


闽建村函〔2018〕164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委)、城管委、市政园林局、公用局、执法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规划局、财金局: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办发〔2018〕12号)精神,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经研究,组织开展2019年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要求

农村“厕所革命”、农村垃圾治理行动、农村污水治理行动、农房整治行动、村容村貌提升行动等“一革命四行动”范围内有关整治项目。

(一)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采取截污纳管集中处理、配建小型污水集中处理站、三格化粪池分散处理等方式,加快推进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2019年,所有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请各地对照此目标任务,结合“技术路线一张图”,摸底确定2019年度工作目标(详见附件1)。

(二)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请各地按照2019年所有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目标,结合实际生成项目,上报2019年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具体项目信息(详见附件2)。

(三)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建设。请各地上报2017年以来列入为民办实事尚未获得省级补助的项目及新增已建成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包括建设垃圾中转站或购买压缩垃圾车)具体项目信息(详见附件3)。

(四)村镇规划建设。包括:1、申报省级村镇住宅小区建设试点名单;2、申报省级村镇优秀住宅小区名单;3、申报省级村镇住宅示范房户数;4、罗源县霍口少数民族乡和其它挂钩帮扶项目(详见附件4)。

(五)美丽乡村。全省整治村庄总数为1000个,其中福州152个(省级补助村77个)、厦门9个、漳州114个(省级补助村58个)、泉州139个(省级补助村69个)、三明125个(省级补助村62个)、莆田59个(省级补助村30个)、龙岩123个(省级补助村62个)、南平115个(省级补助村59个)、宁德152个(省级补助村77个)、平潭12个(省级补助村6个)。打造1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福州、漳州、泉州、三明、龙岩、南平、宁德等7个设区市各选出12个整治村,厦门、莆田各选出7个整治村,平潭选出2个整治村作为美丽乡村示范村打造。各设区市应结合“精准扶贫”工作,优先安排贫困村和少数民族村、城市进出口干道两侧、公路铁路沿线、旅游景区周边的村庄。各地申报的村庄应是未列入往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的村庄。每个县(市、区)可根据竞争性选拔结果申报2-3个备选整治村庄。中期检查发现整治进度严重滞后或整治效果达不到要求的村庄,退出“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名单,由备选整治村庄递补,备选村优先列入下一年度“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详见附件5-7)。

(六)美丽乡村特色景观带。全省创建10条以上优秀美丽乡村特色景观带。各地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及“百镇千村”“森林人家”“水乡渔村”“侨乡特色村”“移民特色村”“少数民族特色村”等村庄品牌创建活动,合力推进连线成片美丽乡村特色景观带建设。每个县(市、区)申报1条以上美丽乡村特色景观带,各地住建部门要会同财政、旅游、农业、林业、海洋渔业、侨办、移民、民宗等部门共同研究,确定名单。景观带长度一般不小于10公里,两侧各500米范围内村庄要按美丽乡村建设标准整治,污水垃圾治理基本到位,无影响村庄风貌的裸房(半拉子房)、杆线乱拉等突出问题,沿线村庄产业、旅游示范带动成效明显,凸显环境整治连线成片效果(详见附件8)。

(七)引进台湾建筑师团队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设计提升和“陪护式”服务项目(含以县、乡镇为业主单位的多个村庄整体规划设计咨询项目)。各地申请补助资金的项目,应是已开展台湾建筑师团队提供1年以上村庄规划设计咨询“陪护式”服务,签订服务合同,规划设计咨询服务费用不少于50万元;驻点“陪护式”服务指导每月不少于10天。申报台湾建筑师团队“陪护式”服务的项目提供以下材料:台湾建筑师团队“陪护式”服务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9);村庄规划设计咨询“陪护式”服务合同(复印件);规划设计咨询方案和效果图等技术图纸;项目实施后能体现设计意图的实景照片(不少于10张)。上述材料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申报项目单位及所属镇村公章),并附电子文档和加盖申报项目业主单位及所属镇村公章的扫描件。

(八)组织申报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2018年,各地要完成当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并按照省住建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检查的通知》(闽建办村〔2018〕10号)要求完成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排查和整改工作。在此基础上,请各地组织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含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家庭,下同)、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贫困线1.5倍的农户)的住房安全进行排查,属于危改对象尚未纳入改造范围的,要补缺补漏纳入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详见附件10),确保一个不漏;2018年排查未列入造福工程易地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安全保障,发现C级或D级危房的,各地整改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解决住房安全问题,未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一并列入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

二、有关事项

2018年—2020年,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范围内美丽乡村建设、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村庄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农村公厕新建改造、农村垃圾治理常态化机制建立、乡镇垃圾转运站建设、美丽乡村景观带等相关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将统筹用于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各试点市、县住建、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绩效目标的通知》(闽建办村函〔2018〕78号)要求,围绕绩效目标生成项目,涉及的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所对应的补助项目必须纳入市、县实施方案和项目库中,统筹推进实施(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范围包括:三明市、南平市、福州市永泰县、闽清县、长乐区、闽侯县、龙岩市长汀县、连城县、宁德市古田县)。

(一)各设区市应按省级下达的任务,将各类指标第一时间分解到所辖各县(市、区)。

(二)各县(市、区)应采取公开竞争性选拔等方式确定整治项目,设区市应加强指导监督。

(三)2019年各类整治项目名单由县(市、区)住建、规划、财政部门组织申报审核,并于10月25日前会同设区市住建、规划、财政部门,各设区市住建、规划等部门财政部门对县(市、区)申报的村庄(项目)进行审定,并于11月10日前报省住建厅、财政厅汇总公布。

各设区市要组织县(市、区)摸清新增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并填写农村危房改造2019年任务表,经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于10月25日底前报送设区市住建部门。由各设区市住建部门于11月10日前汇总本地区任务数(应加盖公章)报送省住建厅。

联 系 人:傅文萍

联系电话:0591-87628176

传 真:0591-87547200

电子邮箱:835579473@qq.com

附件:1.2019年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目标表

   2.2019年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汇总表

   3.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建设项目汇总表

   4.村镇规划建设项目汇总表

   5.2019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村庄名单

   6.2019年美丽乡村示范村名单

   7.2019年美丽乡村建设备选整治村庄名单

   8.美丽乡村特色景观带申报汇总表

   9.台湾建筑师团队“陪护式”服务项目申报表

   10.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2019年任务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9年9月28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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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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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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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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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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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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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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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



附件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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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住建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