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严厉查处社团违规涉企收费行为

栏目:政策资讯 发布时间:2018-10-13

微信图片_20181013091726.png

近日,民政部对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中国烹饪协会等3家社团违规涉企收费行为作出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经查,中国建筑业协会于2015年至2017年违规开展“中国建筑业双百强企业评选”、“全国建筑业先进企业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总工程师评选”、“中国建设工程施工技术创新成果奖评选”、“全国建筑业创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评选”、“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选”、“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评选”、“中国混凝土行业绿色生产示范企业评选”等评比表彰活动并收取费用,在经批准保留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评选活动结束后,以编辑获奖工程创优经验交流专辑的形式,向获奖单位变相收取费用,违法所得共计389万余元;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于2015年在经批准保留的“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评选活动结束后,编辑出版《中国优秀城市规划作品(2015-2016)》(系列丛书),向获奖单位收取编辑服务费,违法所得共计107万余元;中国烹饪协会于2016年至2017年违规开展“中华餐饮名店”企业认定项目和“中国菜系之乡”等区域认定项目并收取费用,违法所得共计94万余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八)项及第二款的规定,民政部对中国建筑业协会作出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389万余元的行政处罚;对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作出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107万余元的行政处罚;对中国烹饪协会作出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94万余元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民政部将上述3家社团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对清理规范社会团体涉企收费明确提出要求并作出部署。2018年以来,民政部已对多起社会团体违规涉企收费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各社会团体应当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开展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开展经批准保留项目内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时不得向评选对象收取任何费用,切实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民政部将进一步加大对社会团体违反规定收取会费、强制收费、评比达标表彰收费等违规涉企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民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