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福建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栏目:政策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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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建立福建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

资格考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闽政办网传〔2018〕3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经省政府同意,建立福建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田湘利担任召集人,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有关单位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加强对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领导,研究部署全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安全保密、防范和处理高科技作弊、科学合理安排考点和考场等工作。


(二)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分析、解决全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中的问题。


(三)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督查各项工作落实,促进部门间协作配合。


二、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


成员单位由省委网信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经信委、卫计委、教育厅、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保密局、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组成,职责如下:


(一)省委网信办:负责指导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应对相关网络舆情,协调处置网上相关有害信息。


(二)省法院、省检察院:负责做好本系统法律职业部门人员储备状况的信息采集;对本系统舆情进行严格监控,有效防范,做好引导、应对及处置工作;共同做好职前培训工作。


(三)省经信委:负责对考点周边的电磁环境监测,为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查处打击违法违纪和犯罪行为提供技术和证据支持。


(四)省卫计委:负责督促指导各设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做好考试期间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准备和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五)省教育厅:负责协助司法行政部门确定考点、考场;协助做好监考老师培训等考试组织实施的相关工作。


(六)省公安厅:负责考点周边治安、交通、消防等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司法行政机关辨别应试人员身份真伪及依法查处涉考违法犯罪行为;对考试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七)省司法厅:负责管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实施全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有关考务工作;与成员单位协调沟通,分工合作,加强配合,落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各项保障措施;负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材料的初审、报批和证书发放有关工作;负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


(八)省财政厅: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必需的经费保障。


(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督促指导属地食品药品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考试期间考点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十)省国家保密局:负责指导和检查考试保密相关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依照相关保密标准检查验收试卷保密室;负责考试失泄密案件查处工作。


(十一)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负责保障考试期间正常供电,及时抢修因意外事件等引起的突然停电问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研究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工作;按照联席会议的决定,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汇总、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组织督查工作;制定考试组织实施方案,联系和协调各部门参与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联合执法和管理监督;研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调各部门共同处置突发事件;组织开展考试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则和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召开。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全体成员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要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报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召集。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重大事项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二)联席会议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时制定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督促、指导设区市对应部门履行职能,参与和配合完成各考区组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任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共享信息、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考试组织实施期间若发生突发事件,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各自职能,调配力量,依法快速有效处置。


(四)联席会议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负责与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联系。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不再另行发文,由所在单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联席会议及办公室不刻印章,因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办公室由省司法厅代章。


附件:福建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福建省国家统一法律

职业资格考试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

田湘利 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


副召集人:

林依钦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邬勇雷 省司法厅厅长


成  员:

叶得盛 省委网信办常务副主任

王汉宏 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王金文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陈建业 省经信委副主任

陈  星 省卫计委副主任

王建南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杜清森 省公安厅副厅长

俞建春 省司法厅副厅长

孙婷婷 省财政厅巡视员

林国闪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总监

魏和军 省国家保密局副局长

牟景旭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副局级调研员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