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的通知,稳妥给予资本市场监管支持。对降杠杆及市场化债转股所涉的 IPO、定向增发、可转债、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市场操作,在坚持市场“三公”原则前提下,提供适当监管政策支持。开展债转优先股试点。研究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集中开展转股资产交易,提高转股资产流动性,拓宽退出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向降杠杆领域。运用定向降准等货币政策工具,积极为市场化债转股获取稳定的中长期低成本资金提供支持。完善各类社会资金特别是股权性资金参与降杠杆和市场化债转股的引导机制。
关于印发《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改财金〔2018〕11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各项部署,加快推进降低企业杠杆率各项工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使宏观杠杆率得到有效控制,经国务院同意,现将《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任务落实。 附件: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 民 银 行 财 政 部 银 保 监 会 国 资 委 2018年8月3日
来源∣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