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法函〔2019〕5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9〕35号),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省厅制定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执法公示规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文书范本》、《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现予以印发,各地可以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住建厅法规处。
附件:1.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执法公示规定
2.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系统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暂行办法
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系统行政执法文书范本
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