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的通知

栏目:政策资讯 发布时间:2019-07-11

关于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省级试点企业:

  为深入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动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通知》(建质〔2018〕9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推进《手册》制度。推进《手册》制度是规范企业及项目质量安全行为、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是全国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各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推动落实《手册》与日常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相结合,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认真执行《手册》,将质量安全要求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个项目,落实到每个员工、每道工序。

  二、组织企业编制细则。经研究,省厅确定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厦门特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作为省级试点企业。请各试点企业立即组织编制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指南或实施细则,对《手册》内容进行细化,要在2019年8月底前形成具有可操作性,可直接运用于项目的工作成果。

  三、实行样板引路。每家试点企业要选择2-5个项目作为试点项目,把样板引路制度作为贯彻落实《手册》的有效载体,结合工程特点,制定样板引路工作方案,设置工序样板、工艺样板、样板层、样板间等,以现场示范操作、视频影像、图片样板等形式展示重要部位、关键工序的做法与要求,对工程实体和内业资料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升施工质量安全水平。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