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行业法制协会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栏目:新闻动态 发布时间:2019-02-15

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行业法制协会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2018-2019年度会长办公会议精神,经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制定了《福建省建设行业法制协会2019年工作要点》,现予以印发。

特此通知。

 

附件:福建省建设行业法制协会2019年工作要点

 

福建省建设行业法制协会

2019131

 

 

 

 

 

附件

 

福建省建设行业法制协会2019年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站在新的的起点上,协会工作面临难得机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省厅领导下,坚持以党建为统领,以职责定位为依归,以改革创新为新突破口,以实干实际实效来说话,把牌子擦亮,把品牌打响,努力推动协会各项工作更上一层楼。要紧紧围绕学术团体服务会员桥梁纽带三大定位,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大力改革创新,真抓实干,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进一步推动机构改革创新

1、变更协会名称。协会的性质为学术团体,根据最新政策变化和形势要求,将福建省建设行业法制协会更名为福建省建设法制学会

2、设立内设机构。设立政策研究委员会和咨询服务委员会。政策研究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政策和案例研讨以及课题、立法研究等;咨询服务委员会负责政策法律咨询、项目和案件办理等。若条件成熟,设立培训工作委员会,统一负责培训有关工作。

各专业委员会在秘书处统一领导和管理下开展业务,未经秘书处同意不得以协会名义开展活动。

3、建立专家库。与相关协会(学会)和相关企业、律师事务所等建立合作关系,签署合作文件,聚集行业法律、技术等方面的专家,成立专家库,提供专业服务。

二、进一步完善内部运行机制。

1、加强秘书处建设。一是招聘一名专职工作人员。二是建立秘书处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

2、完善规章制度。根据新的政策要求、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对协会现有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形成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三、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水平。

1、建立会员服务与拓展机制,制定和落实定期走访会员计划,切实发挥服务等职能,帮助会员解决问题。

2、加强学术研究与交流,组织开展座谈、论证和研讨活动,积极承接党委政府外包研究课题、立法项目。

3、积极开展与其他协会(学会)、企业的联系往来与业务合作,拓展活动范围,增强平台作用。

4、组织会员单位相互交流学习,共享信息、共享机会。适时组织会员单位到外地交流学习先进经验,拓宽视野,提升水平。

5、配合、协助省住建厅组织《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配套制度等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征求意见和论证活动。

6、精心组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和新修订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研讨培训,及时组织与业务范围和行业有关的其它研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