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报,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进展看这里

栏目:政策资讯 发布时间:2018-10-18

近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2018年二季度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进展情况的通报。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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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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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情况


2018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345起、死亡402人,比2017年同期事故起数增加24起、死亡人数增加17人(见图1、图2),同比分别上升7.48%和4.42%。全国有31个省(区、市)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18个省(区、市)死亡人数同比上升,其中,宁夏、黑龙江、海南、河北、北京、上海等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事故死亡人数与2017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陕西、山东、辽宁、新疆、重庆、天津等省(区、市)事故死亡人数与2017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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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


2018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13起、死亡52人,比2017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6人(见图3、图4),同比分别下降18.75%和10.34%。全国有9个省(区、市)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其中,广东发生3起(含1起重大事故),安徽、广西各发生2起,天津、河北、河南、四川、海南、宁夏各发生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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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情况


1、截至2018年二季度,全国已有17个地区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实施细则,占全部地区数量的53.13%。


2、2018年二季度,全国共组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宣传贯彻活动4593次,参与人员396720人次。


3、2018年二季度,全国企业自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共计182274个,整改完成180101个,整改率为98.81%。


4、2018年二季度,各地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共检查工程99427项,查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违法违规行为3988起,处罚单位3098个,处罚人员1647名,罚款3214.28万元,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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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上半年全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上升,较大及以上事故仍然较多,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力度不够。有的地方未深入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宣传贯彻活动,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严;有的企业未建立完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体系,不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专项施工方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差,存在与现场作业“两张皮”问题。


3、事故责任追究力度有待加大。事故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及处罚制度落实不到位,全部事故中按规定实施处罚的比例不高;有的地方对较大及以上事故未严格依法追究责任,存在明显“宽松软”现象。


4、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健全。有的地方未建立层级考核机制,安全生产责任和压力未有效逐级传递;有的地方信息化建设进展缓慢,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数据共享交换工作质量有待提升;有的地方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存在短板,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不健全。


5、专项治理行动不深入不扎实。有的地方未制定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有的治理目标、任务和措施与专项治理要求不匹配,有的企业和项目对专项治理要求不清楚、不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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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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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


(1)加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宣传贯彻力度,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体系,严格落实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2)切实加大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特别是对未按规定编制并审核专项施工方案的,严格依法给予罚款、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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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强化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1)严格落实事故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及处罚制度,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处罚。


(2)对较大及以上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坚决落实停业整顿、降低或吊销资质证书、责令停止执业等处罚措施,并向社会公开处罚结果;对相关资质资格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要及时提请我部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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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1)要加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层级考核机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2)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做好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数据共享交换工作,提升监管效能。


(3)进一步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加大安全生产违法成本,促进市场自我净化。


4
要强化专项治理行动安排部署。


(1)按照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提高各项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督查,及时掌握行动开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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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实际工程中,施工单位应做好以下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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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施工危险因素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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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环境


(1)根据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质、地形、气象条件、周围环境,科学合理地布置施工现场,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整洁、有序;


(2)指定专人接收天气预报,及时掌握天气变化趋势,以便采取对策;


(3)根据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设计的平面布置要求,指定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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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材料


(1)建立安全物质材料和建筑实体材料招投标制度;


(2)建立安全物质材料和建筑实体材料进场复检制度,确保使用的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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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


(1)选用安全性能较高的机械设备;


(2)指定专人操作危险性较大的机械设备,特殊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3)定期检修保养机械设备、及时更换零部件,确保机械设备安全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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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术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进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设计、采用成熟的施工工艺标准和安全技术标准。


(2)根据各个工种所涉及的危险因素和技术工艺特征,编制科学合理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作业指导书,并进行培训教育或岗前技术交底,使得岗位安全化、操作标准化。


(3)施工企业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要根据施工进度和实际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修正。 

02

做好施工安全隐患排查


5bc80500124f5.png 1、依法施工情况。


(1)在建工程各施工项目是否办理了施工许可证,各施工项目部是否取得安全鉴定书;


(2)工作人员是否经安全培训考核执证上岗。


5bc80500124f5.png 2、大型垂直运输设备安全管理情况。


塔式起重机、井字架等大型垂直运输设备是否制订拆装方案,是否履行检测、验收手续,现场拆装和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bc80500124f5.png 3、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情况。


深基坑本身结构是否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深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5bc80500124f5.png 4、模板工程安全管理情况。


(1)模板工程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照规定进行审核、批准及验收;


(2)模板及支撑体系的选材、设计、搭设和施工荷载是否符合相应规范和标准要求。


5bc80500124f5.png 5、临时用电使用情况。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按照三相五线制布设,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是否符合要求。


5bc80500124f5.png 6、现场安全防护情况。


5bc80500124f5.png 7、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


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在施工前是否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履行审核验收手续,安全技术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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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住建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