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福建通报查处一批党员干部丨多名涉黑恶犯罪嫌疑人被逮捕

栏目:政策资讯 发布时间:2018-10-15

日前,福建省通报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村居干部涉恶腐败、党员干部不良习气、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典型案例。详情如下:


福州

台江区人民法院原副科级审判员、

执行局局长陈书东

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


●人物:台江区人民法院原副科级审判员、执行局局长陈书东


●问题: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底,陈书东利用职务之便帮助林某某加快执行林某某在台江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案件,并收受林某某贿送的围巾等礼品。2017年7月期间,陈书东接受他人的请托为叶某某(个体经营者)表弟许某某的执行案件提供帮助,并接受叶某某贿送的茶叶、金戒指等礼品。2017年2月和2018年2月,瑞鑫集团有限公司福州经销商黄某某在福州某酒楼举办年会,邀请陈书东参加,两次送给陈书东加油卡共计3000元。


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6年,林某通过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原副科级审判员、审监庭副庭长谢时中(另案处理)请托陈书东,为林某妻子宋某在台江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案件提供关照。2017年下半年至2018年3月之间,陈书东先后三次接受林某的宴请。


●处理:同时,陈书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经台江区委研究,给予陈书东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台江区人民法院原副科级审判员、

审监庭副庭长谢时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


●人物:台江区人民法院原副科级审判员、审监庭副庭长谢时中


●问题: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2月和2018年2月,瑞鑫集团有限公司福州经销商黄某某在福州某酒楼举办年会,邀请谢时中参加,两次送给谢时中加油卡共计3000元。


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6年,林某通过谢时中请托台江区人民法院原副科级审判员、执行局局长陈书东(另案处理),为林某妻子宋某在台江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案件提供关照。2017年下半年至2018年3月之间,谢时中先后三次接受林某的宴请。


●处理:同时,谢时中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经台江区委研究,给予谢时中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职务犯罪案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仓山区仓前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办事处主任薛思乐

公款国内旅游问题。


●人物:仓山区仓前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薛思乐


●问题:2014年10月,时任仓山区仓山镇党委副书记薛思乐(负责区政协仓山镇联络委工作),同意联络委成员林某渲、郑某浪两人提议,以开展考察调研活动为由,于2014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间带领区政协仓山镇联络委成员及工作人员等11人到浙江省普陀山、宋城主题公园等旅游景区旅游,活动住宿、餐饮、交通等开支合计21253.2元,从区政协下拨的委员活动专项经费中列支,对此,薛思乐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处理:2018年8月22日,仓山区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仓山区残联理事长林耀勤

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人物:仓山区残联理事长林耀勤


●问题:2018年1月30日,仓山区残联理事长林耀勤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决定仓山区残联新办公用房分配事宜,并于2月使用新办公用房。2018年3月23日,仓山区纪委督查组在检查中发现林耀勤办公用房存在超标问题,随后区残联即对林耀勤超标准办公用房进行整改。林耀勤应对问题负领导责任。


●处理:2018年9月5日,仓山区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闽侯县甘蔗街道双池村党支部原书记程周建、

村委会原主任邹志东违规组织公款吃喝问题。


●人物:闽侯县甘蔗街道双池村党支部原书记程周建、村委会原主任邹志东


●问题:2017年5月22日晚,程周建、邹志东以庆祝双池村在甘蔗街道旧城二期改造项目第一协商期内拆迁工作中取得成绩为名,在甘蔗望乡酒楼设宴四桌,宴请全体村干部以及为拆迁工作提供帮助的村民共计30多人,平均每桌菜金1528元并消费高档烟酒,共计花费10544元。2017年8月底,双池村全部完成征迁任务后,程周建、邹志东再次组织聚餐,设宴两桌,共计花费3940元。2017年9月,双池村时任报账员将上述聚餐消费以“二期旧城改造期间工作用餐”名义,在村财务中报销。


●处理:闽侯县纪委给予程周建、邹志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闽侯县科技文体局体育科科长王世冲

违规提供超标准接待问题。


●人物:闽侯县科技文体局体育科科长王世冲


●问题:2017年9月30日,闽侯县科技文体局举办“庆国庆中秋·喜迎十九大”篮球友谊赛活动,邀请省女篮与县业余男子篮球队参加。王世冲负责安排篮球赛相关事宜。赛后,王世冲陪同21名省女篮队员、5名县业余篮球队员以及4名裁判员,前往闽侯县铁岭工业区丹祥餐厅(无证经营餐厅)就餐消费5000元,超标准开支伙食费1900元。此外,王世冲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处理:闽侯县纪委给予王世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闽侯县廷坪乡驾驶员李华灶私车公养问题。


●人物:闽侯县廷坪乡驾驶员李华灶


●问题:2016年11月至2018年4月,李华灶在担任闽侯县廷坪乡一般公务用车闽A670KN驾驶员期间,为谋取私利,多次前往闽侯县甘蔗街道中石化洪基加油站,利用公车加油卡为自己借用的私家车加油,以及为他人私家车加油套现,金额合计4943.68元。


●处理:李华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赔相关费用,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永泰县公安局文职人员黄骅

充当涉黄场所“保护伞”问题。


●人物:永泰县公安局文职人员黄骅


●问题:2017年1月左右,黄骅利用其借调永泰县公安局文职岗位的职务便利,伙同社会人员在永泰县樟城镇龙峰园经营一家名为“福明足浴店”的涉黄场所。黄骅负责为该场所顺利营业打理各种关系,并以帮助该场所摆平公安查处、社会闹事为由入干股牟利。


●处理:2017年12月黄骅因涉嫌组织卖淫罪被永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8年1月被逮捕。2018年5月,黄骅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并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永泰县看守所文职人员任棋恋

充当“保护伞”问题。


●人物:永泰县看守所文职人员任棋恋


●问题:犯罪嫌疑人李某明因涉嫌组织卖淫罪被羁押在永泰县看守所期间,任棋恋受黄骅(另案处理)之托,利用协助看守所民警监管犯罪嫌疑人的职责便利,多次为黄骅向李某明传递信息,致使同案犯黄骅、郭某某、张某某、林某某、余某某在李某明案法院一审阶段逃脱法律追究。


●处理:2018年7月,任棋恋受到行政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厦门

同安区运输管理所原所长李永发(已退休)

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


●人物:同安区运输管理所原所长李永发


●问题:2013年8月,李永发违规驾驶单位公务车辆接其家人。此外,李永发还存在违规使用单位公车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的问题。


●处理:2018年9月,李永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缴违纪行为产生的相关费用2136.24元。


同安区科学技术馆馆长高水满、

办公室负责人洪志宏、
财务人员李炳洲等三人公款报销手机费用的问题。


●人物:同安区科学技术馆馆长高水满、办公室负责人洪志宏、财务人员李炳洲等三人


●问题:2013年至2017年9月期间,高水满、洪志宏及李炳洲先后以单位固定电话开通“一号双机”的方式,违规为个人配备手机号码,用于工作联系和私人通话,并分别公款报销对应号码话费8436.41元、2881.23元、606.95元。


●处理:2018年9月,高水满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洪志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炳洲受到批评教育,三人分别退缴违纪行为产生的相关费用。


集美区后溪镇岩内村原主任连华唐

涉恶腐败典型案例。


●人物:集美区后溪镇岩内村原主任连华唐


●问题:2014年以来,连华唐以宗族、亲友关系为纽带,纠集形成犯罪团伙,肆意滋扰本村辖区内的省市重点工程项目,从中非法获利。2015年9月,连华唐伙同他人以堵路、暴力威胁等“软暴力”形式干扰正常施工,强揽工程;2016年4月,再次利用职便,向开挖隧道工程的施工方敲诈索要渣土管理费、修路费,并以帮助村民争取经济利益为由,向施工方索取隧道渣土,粉碎后出售获利。


●处理:2018年8月23日,集美区监察委员会对连华唐立案调查,同日,责令其辞去村主任职务。连华唐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泉州

晋江市公安局安海派出所第三警务队

原副队长陈双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人物:晋江市公安局安海派出所第三警务队原副队长陈双春


●问题:2016年4月至2017年1月,陈双春利用职务便利为李某、吴某等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每月收受涉黑组织头目李某贿送财物。此外,陈双春还涉嫌其它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


●处理:2018年9月,陈双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南安市公安局金淘派出所警务一队

原副队长王巧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人物:南安市公安局金淘派出所警务一队原副队长王巧进


●问题:2015年10月至2017年9月,王巧进任洪濑派出所警务二队副队长期间,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集团头目侯某父子涉嫌寻衅滋事案件过程中,接受侯某父子请托,收受其所送物品,有案不立、压案不查,致使侯某父子逃避刑事责任追究,为该犯罪集团发展壮大提供了帮助。此外,王巧进还涉嫌其它违法犯罪问题。


●处理:2018年9月,王巧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龙岩

漳平市吾祠乡彭溪村原党支部书记陈彩达

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


●人物:吾祠乡彭溪村原党支部书记陈彩达


●问题:2013年11月,陈彩达在担任吾祠乡彭溪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未经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同意,违规用公款购买新年用品发放给村两委干部、党员代表等作为福利,共计2000元。


●处理:2018年6月,陈彩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漳平市新桥镇原副镇长黄木成

违规送收礼品礼金问题。


●人物:漳平市新桥镇原副镇长黄木成


●问题:2013年至2014年,黄木成在担任新桥镇副镇长期间,在春节、中秋节等节日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合计14000元。


●处理:2018年2月,黄木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收缴违纪款项。


长汀县大同镇郑坊村党支部原书记

黄成星接受请托索要“好处费”问题。


●人物:长汀县大同镇郑坊村党支部原书记黄成星


●问题:黄成星担任村支书期间,遇有村民请他办事时,不忘借机捞点好处。2011年该村罗某找他帮忙将其妻子户口迁回村里,作为亲戚的他以各种理由搪塞。听说他办事要“好处费”,罗某给他送去了5000元办事费。果然,他立马换了态度说:“我们是亲戚,这事就是再难也会帮你。”不久,罗某妻子的户口顺利迁回。2014年,罗某给他送去两条香烟和500元红包,请他帮忙协调延迟缴交社会抚养费,最后无果而终。当法院强制执行的传票寄到村里时,为隐瞒自己“收钱却办不了事”,黄成星将传票扣了起来。蒙在鼓里的罗某直至银行账户被冻结才知黄成星并未“帮忙”,但为时已晚,后悔不已。


●处理:2017年5月,大同镇纪委给予黄成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龙岩市食药监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科长

(新罗区食药监局原党组书记)
阙文武“不作为”问题。


●人物:龙岩市食药监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科长(新罗区食药监局原党组书记)阙文武


●问题:阙文武在担任新罗区食药监局党组书记分管行政执法案件工作期间,多次无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而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9月,新罗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龙岩某口腔门诊部涉嫌使用过期医疗器械,并依法给予查封扣押,案件主办人提出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但阙文武未在立案审批表上签字审批,致使该案未立案处理;2016年10月,新罗区食药监局与新罗公安分局曹溪派出所执法人员在龙岩某店铺发现疑似假药,依法给予查封扣押,阙文武协调安排人员将案件从曹溪派出所接收至区食药监局办理,但没对该案提出处理意见,致使该案未处理。


●处理:2018年4月,龙岩市直机关纪工委给予阙文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南平

政和县澄源乡黄岭村原村委会主任曾大钟

违规申报造福工程危房改造项目补助等问题。


●人物:政和县澄源乡黄岭村原村委会主任曾大钟


●问题:2013年,曾大钟违反有关规定,未经村“两委”会议及村民代表大会研究,也未进行公示,将包含自己在内的6户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非贫困户以及1户符合申报条件的低保户作为2013年度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申报对象。此后,该7户被确定为黄岭村的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曾大钟领到21000元补助款,其余6户各领到10000元补助款。该项目申报过程中,曾大钟借为申报对象办理银行卡的机会,由自己保管其他6户的银行卡。补助款到位后,曾大钟截留3户补助款共24000元,用于支付黄岭村2011年机耕道建设工程款。


●处理:2018年9月,政和县纪委给予曾大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政和县石屯镇际下村原村委会主任谢善标

套取村级保洁费等问题。


●人物:政和县石屯镇际下村原村委会主任谢善标


●问题:2017年1月,谢善标让林某(际下村报账员)制作“际下村各组保洁员工资汇总表”和“际下村各组保洁员工资发放表”,虚列际下村各组保洁员2016年工资合计34320元。谢善标伪造保洁员签字,并签署审核意见后,报销了这笔保洁费,并将13000元用于支付2016年9月垫付的本应由村民缴纳的新农保费用,剩余21320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谢善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处理:2018年9月,政和县纪委给予谢善标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政和县澄源乡财政所原负责人许善忠

骗取澄源乡村财账户利息问题。


●人物:政和县澄源乡财政所原负责人许善忠


●问题:2014年9月至2016年3月,许善忠先后4次安排澄源乡会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澄源乡各村(场)村财产生的银行利息共22724.87元转入石壁村村财账户。许善忠先后2次找石壁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许某(另案处理)商量,希望将转到石壁村的利息套出来。2018年2月,许某从澄源乡石壁村休闲文化中心工程项目中套取37110元,并将其中的20000元送给许善忠,许善忠将该笔款项用于个人日常开支。


●处理:2018年9月,政和县纪委给予许善忠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低岗位等级(降一级)处分,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政和县澄源乡前村原村委会主任宋宏宇

为工程承包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钱款问题。


●人物:政和县澄源乡前村原村委会主任宋宏宇


●问题:2015年底,宋宏宇、许周安(澄源乡前村原党支部书记,另案处理)违反有关规定,未经招投标程序,直接指定王某承包该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此后,王某给宋宏宇15000元作为好处费。宋宏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处理:2018年9月,政和县纪委给予宋宏宇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政和县镇前镇镇前村原村委会主任宋愉文

套取“雨露计划”培训专项资金
用于支付招待费问题。


●人物:政和县镇前镇镇前村原村委会主任宋愉文


●问题:2015年10月,镇前村举办“雨露计划”培训,现场向参加培训的村民发放误工补贴共1620元。此后,镇前村从村委会账户报销本次村民参加“雨露计划”培训误工补贴4860元,扣除实际发放给农户的1620元补贴款,套取3240元支付村里招待费用,宋愉文作为时任的镇前村委会主任对此负有领导责任。


●处理:宋愉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9月,政和县纪委给予宋愉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宁德

屏南县粮食局原局长陆世飞

违规超标准接待、私车公养等问题。


●人物:屏南县粮食局原局长陆世飞


●问题:经查,2011年12月至2017年6月,陆世飞在担任县粮食局局长期间,违规公务开支烟、酒、土特产、高档茶叶等共计45247元,违规个人香烟消费及私车公养共计23766.2元,并在县粮食局及其下属企业粮食工贸总公司账上列支。


●处理:连同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7月,陆世飞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并收缴违纪款项。


蕉城区土地测绘规划队队长方田辉

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人物:蕉城区土地测绘规划队队长方田辉


●问题:经查,2012年4月至2017年3月,方田辉任蕉城区土地测绘规划队队长期间,违规给单位职工发放煤气补贴费计166300元,其中方田辉个人领取煤气补贴费6000元。2018年7月,方田辉将违规所得清退区土地测绘队。


●处理:2018年9月,方田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蕉城区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林生利违规接待问题。


●人物:蕉城区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林生利


●问题:2013至2014年,蕉城区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林生利主持办公室工作期间,违规购买高档香烟用于公务接待,合计9065元。


●处理:2018年8月10日,林生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蕉城区八都镇计生服务所所长陈凯

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人物:蕉城区八都镇计生服务所所长陈凯


●问题:2013年12月,八都镇计生服务所为迎接上级计生工作年终检查,所长陈凯等8人到城关开展流动计生对象核实工作,期间在蕉南飞鹰美食园安排工作餐,餐费1500元,超出工作餐标准。


●处理:2018年8月17日,陈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蕉城区供销社原主任吴志富

截留挪用区级综合维修服务中心
等项目建设补助资金问题。


●人物:蕉城区供销社原主任吴志富


●问题:2010-2012年,蕉城区供销社原主任吴志富任职期间,未经班子会议研究,将28.04万元项目建设补助资金挪用于支付区供销社通讯费、挂点村扶贫赞助费等。


●处理:2018年7月,吴志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蕉城区赤溪供销社原主任崔陈仔

挪用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站专项资金问题。


●人物:蕉城区赤溪供销社原主任崔陈仔


●问题:2013年,赤溪供销社原主任崔陈仔任职期间,将结余的4.025万元专项补助资金挪用于缴纳职工医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费用。


●处理:2018年7月,崔陈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宁德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谢树斌等人违规发放福利问题。


●人物:宁德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谢树斌


●问题:经查,2017年9月,宁德市汽运公司工会用工会经费印制挂历并作为年终工会福利发放给全体职工,共印制挂历3200本,印制金额达60032元。


●处理:2018年8月,时任市汽运公司工会主席谢树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市汽运公司工会副主席马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款项。


金涵乡上兰村原党支部书记龚德团、

原村委会主任郑庆喜
违规转让村委会回购的烟亭仓库问题。


●人物:金涵乡上兰村原党支部书记龚德团、原村委会主任郑庆喜


●问题:2014年6月24日,上兰村召开村两委会,议定以村委会名义向宁德市公路局蕉城分局回购烟亭仓库,并在蕉城分局出让价基础上加价1万元进行转让。2014年10月24日,上兰村委会与蕉城分局签订烟亭仓库回购补偿协议,回购价为3万元。同日,上兰村委会未经村民代表大会研究,也未进行公开招投标,将回购的烟亭仓库以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个人。因龚德团、郑庆喜此前有其他违纪行为,应从重处分。


●处理:2018年7月,龚德团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郑庆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漳州

诏安县官陂镇原副镇长陈志忠

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人物:诏安县官陂镇原副镇长陈志忠


●问题:2014年至2016年间,陈志忠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6500元。


●处理:2018年8月,陈志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收缴违纪所得。


诏安县殡葬管理所所长、殡仪馆主任涂玉林

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人物:诏安县殡葬管理所所长、殡仪馆主任涂玉林


●问题:2016年1月至2017年5月间,诏安县殡葬管理所违规发放夜住勤值班工资等津补贴,共计152627元。


●处理:涂玉林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9月,涂玉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清退违纪款项。


新闻多看点:


据福建检察官方微信消息,莆田一正处级干部被逮捕,此外,福建多地多名涉黑恶犯罪嫌疑人被逮捕,来看详情——

莆田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范伯金决定逮捕

2018年10月10日,莆田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莆田市委政法委调研员范伯金(正处级)决定逮捕。


晋江检察起诉的1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宣判主犯王旭辉获刑十八年

近日,泉州晋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旭辉、曾焕强等1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在当地法院公开宣判:


组织、领导者王旭辉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十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其他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十五年六个月,均并处罚金。


晋江检察院依法对杨某金、蒋某洋等9人涉恶案提起公诉

近日,泉州晋江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杨某金、蒋某洋、李某斌、江某、马某青、孙某、邓某兴、罗某、王某超等9人以涉嫌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向晋江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鲤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9名涉恶犯罪嫌疑人

近日,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对赵民、梁坪等9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洛江区检察院对吴伟民、吴维准等5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提起公诉

近日,泉州洛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寻衅滋事、组织非法聚集、故意毁坏财物罪,对以吴伟民、吴维准为首,吴春鸣、吴忠华、吴跃生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提起公诉。


石狮市检察院批准逮捕27名涉黑犯罪嫌疑人

日前,石狮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盗窃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贷款诈骗罪对黄洋、陈佳煌、吴小强、吴万里、王乐攀、庄少卿、林延杰、林延辉、杨洪伟、吴国军、王佳斌、汤耀理、徐信珏、吴亚贵、张平、吴鹏志、林华、林庆斌、方华伟、陈志勇、郭华辉、陈锦霞、尤芬芬、庄锦霞、吴彩玲、梅璇璇、刘海兰等27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秀屿检察批准逮捕一黑社会性质组织6名主要成员

日前,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非法采矿等罪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徐某民、陈某同、陈某明、郑某洪等6人。


经审查认定,2010年至2011年,以徐某民为首,以陈某狮为骨干成员,陈某同、郑某洪等人为一般人员,陈某明为保护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长期盘踞在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东吴海域、山亭乡一带,多次实施敲诈勒索、非法采矿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称霸一方,在东埔、山亭一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严重破坏村民的生活经营秩序,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漳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提起公诉

近日,龙岩漳平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依法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王侨琳、郭宝森等四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向漳平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上杭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3名“村霸”

日前,龙岩市上杭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以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对罗某锋等3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据了解,这是上杭县查处的首例“村霸”案件。


漳平检察院批准逮捕三名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辅警

日前,龙岩漳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对漳平市公安局菁城派出所原辅警周丽强、陈春江、张银海三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此前,该案由漳平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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