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三定方案明确规划管理职责划归自然资源部

栏目:政策资讯 发布时间:2018-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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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

厅字[2018]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解放军各大单位,中央军委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经报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现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和编制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划管理职责,划入自然资源部,不再保留城乡规划司,相应核减行政编制20名、司局级领导职数4名(含1名总规划师)。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名胜风景区、自然遗产管理职责,划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相应核减行政编制2名。


三、将公安部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涉及消防部队相关人员编制的划转待转隶后另行核定。


调整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内设机构15个,机关行政编制399名,司局级领导职数57名。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规划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