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在《关于扩大台湾建筑业企业在闽开展建筑活动范围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中表示,同意福建省将平潭实施的建筑业(工程勘察除外)对台开放政策扩大到厦门市;同意台湾建筑师事务所在福建省依法从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福建省住建厅要积极协调、认真做好台湾建筑业企业在闽开展建筑活动的改革试点工作。同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和措施,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公平竞争和工程质量安全。
据了解,福建省住建厅于2012年印发《台湾建筑业企业进驻平潭综合实验区从事建筑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扩大建筑服务领域对台湾地区的开放,提高建筑工程管理水平,2015年福建省住建厅又印发了《平潭综合实验区内台商独资或控股开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对台商独资或控股开发的建设项目,借鉴台湾的规划及工程管理体制”,推动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建筑业对台湾开放。
《复函》全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
扩大台湾建筑业企业在闽
开展建筑活动范围的复函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你厅关于《扩大台湾建筑业企业来闽开展建筑活动范围的请示》(闽建法〔2018〕2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省将平潭实施的建筑业(工程勘察除外)对台开放政策扩大到厦门市。
二、同意台湾建筑师事务所在你省依法从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
三、请你厅积极协调、认真做好台湾建筑业企业在闽开展建筑活动的改革试点工作。同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和措施,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公平竞争和工程质量安全。
工作中有关问题,请及时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9月6日
来源∣住建部官网、互联网素材、建筑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