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通报3起涉黑涉恶腐败或充当“保护伞”案件

栏目:政策资讯 发布时间:2018-08-31

近日,福州、永安等地分别通报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案件、公开宣判一涉恶团伙。此外,泉州市洛江区纪委监委通报1起党员涉恶问题典型案例。具体详情如下:


福州通报3起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案件


福建日报微信8月2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卞军凯 通讯员 榕纪宣 赖惠玲)今年以来,福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案件。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持续形成震慑,日前,福州市通报三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件,具体如下:


1、闽清县公安局下祝派出所原综合室主任陈延波、辅警姚朝务充当“保护伞”案件。


人物:闽清县公安局下祝派出所原综合室主任陈延波、辅警姚朝务


问题:2018年3月至5月间,陈延波、姚朝务利用负责查处赌场的工作便利,向辖区内赌场经营者罗某某提供公安机关的涉赌警情、泄露查禁赌博行动等信息。陈延波还授意罗某某通过报假案的方式分散警力,延迟出警时间。两人分别收受罗某某贿送钱款21500元、5600元人民币。


处理:2018年5月26日,陈延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18年6月12日,姚朝务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6月13日,闽清县公安局解除与姚朝务的聘用关系。


2、闽侯县祥谦镇澜澄村村委会原主任林建苏涉恶腐败案件。


人物:闽侯县祥谦镇澜澄村村委会原主任林建苏


问题:2012年8月,林建苏当选澜澄村委会主任后,伙同他人占用澜澄村项目用地用于生产砖坯。2017年10月,相关企业经过公开招商竞价获得该地块承租资格,林建苏继续违法占地拒不退出,还授意他人纠集澜澄村部分老人采取堵路等方式进行阻挠,不让施工队进场,致使承建方无法收回该用地。此外,林建苏还涉嫌受贿等其它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处理:2018年5月17日,林建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罗源县松山镇巽屿村原党员林大江涉恶案件。


人物:罗源县松山镇巽屿村原党员林大江


问题:2016年8月,林大江多次组织几十至上百名不等的村民,到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现场,使用言语威胁、破坏施工设备等方式,阻扰项目施工,造成工人停工、设备受损、工期延误等严重问题。在此期间,林大江将筹集的钱款用于发放阻工村民“工资”。


处理:2018年2月11日,林大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永安公开宣判一涉恶团伙,首犯一审被判十四年


福建日报微信8月2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方炜杭  通讯员 林丹 魏兴谷)永安市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对游某等11人形成的以非法传销为名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游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等4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其他10名同案被告人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这是永安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打击处理的第一起涉恶型案件。


今年1月,永安市公安局从一传销组织中解救4名受害人,一举捣毁了该组织的6个传销窝点,并将该传销组织的首要分子及骨干人员一网打尽。


今年来,永安市成立了由市委政法委牵头,纪检等33个单位参加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设立80万元专项奖励基金,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目前已发放奖励金2.2万元。此外,永安市市委书记带头挂包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难点村,有力助推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转化和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永安市青水畲族乡21个行政村村委会换届实现100%一次性选举成功,且100%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


洛江:通报1起党员涉恶问题典型案例



日前,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纪委监委通报1起党员涉恶问题典型案例。


洛江区双阳街道前埭社区党支部原党员许传忠涉恶问题。


人物:洛江区双阳街道前埭社区党支部原党员许传忠


问题:2016年8月至2017年9月,许传忠伙同他人以阻拦施工等方式实施敲诈勒索,以威胁方式强迫他人交易。


处理:2018年8月,许传忠因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洛江区纪委给予许传忠开除党籍处分。

来源∣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