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最新通报一批违纪典型案例

栏目:政策资讯 发布时间:2018-08-09


近日,福建省纪委监委官网发布了一批违纪典型案例通报。此外,厦门市检察院对曾春晖涉嫌私分国有资产和贪污案提起公诉、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街道原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杨浙闽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政务撤职。详情如下↓↓↓


厦门市检察院对曾春晖涉嫌私分国有资产和贪污案提起公诉


近日,厦门市第二看守所原政委曾春晖(正处级)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贪污罪一案,由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曾春晖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曾春晖,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9年至2013年,被告人曾春晖在担任厦门市第二看守所政委期间,单独或伙同他人将截留二看在押人员劳动生产收入设立的“小金库”中的款项,以生产奖励金、年节奖金、购买实物发放、补助等形式分发给干警,数额巨大;利用其管理、支配二看“小金库”款项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将“小金库”中的款项占为己有,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私分国有资产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街道原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杨浙闽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政务撤职


日前,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街道原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杨浙闽因严重违纪问题,经思明区纪委监委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杨浙闽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松溪:通报1起移风易俗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松溪县河东乡河东村党支部党员吴秀玉违反殡葬改革有关问题。


人物:松溪县河东乡河东村党支部党员吴秀玉


问题:2018年4月18日,吴秀玉的公公王某去世。4月22日下午13时,在出殡过程中,其亲属在河东桥头路边设祭,并燃放烟花爆竹,祭祀活动长达15分钟。当时,吴秀玉不仅没有劝阻,还参与了违规出殡祭祀活动。


处理:2018年7月13日,河东乡纪委给予吴秀玉党内警告处分。


顺昌: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顺昌县原效能办主任兼县招投标中心主任吴斌违规发放并领取津补贴问题。


人物:顺昌县原效能办主任兼县招投标中心主任吴斌


问题:2012年7月至2014年12月,吴斌与时任县招投标中心副主任刘孔辉商议,以每月虚报单位燃油费、办公用品发票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共36000元,经吴斌审批,以“交通补贴”的名义发放给本单位工作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其中吴斌领取3200元。同时,吴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处理:2018年7月,吴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予以追缴。


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副主任涂勇斌公款旅游问题。


人物: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副主任涂勇斌


问题:2017年6月9日至15日,涂勇斌参加中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青岛举办的新政策下招投标专题培训班期间,私自到北京旅游,并虚开培训住宿费发票共2589元在单位报支。同时,涂勇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处理:2018年6月,涂勇斌受到撤职处分,相关违纪款项予以追缴。


顺昌:通报2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


埔上镇河墩村党支部书记陈生培因造福工程易地搬迁和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失职失责问题被问责。


人物:埔上镇河墩村党支部书记陈生培


问题:2016年,埔上镇河墩村将不符合条件的4户贫困户列入造福工程易地搬迁,享受补助31.8万元,同时,将不符合条件的3户农户列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被上级有关部门发现并清退。


处理:2018年2月,村党支部书记陈生培因失职失责, 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岚下乡百益村党支部书记池月丽因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失职失责问题被问责。


人物:岚下乡百益村党支部书记池月丽


问题:2016年1月,岚下乡百益村将不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吴某娣家庭户申报为贫困户,同时,将不符合条件的2户农户列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被上级有关部门发现并清退。


处理:2018年4月,村党支部书记池月丽因失职失责, 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政和:通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政和县镇前镇茶溪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华时截留挪用低保金等问题。


人物:政和县镇前镇茶溪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华时


问题:2015年至2017年,政和县镇前镇茶溪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华时私自保管该村李远琳、李远旺2户低保户的低保存折,并挪用低保金共计5.37万元,其中发放给该村老人及病重村民4.74万元,用于其个人开支0.63万元。2014年,刘华时(时任茶溪村委会主任)在不符合申报条件情况下,未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民主评议,违规将自己申报为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实施对象,享受补助款1.5万元。刘华时将该补助款用于日常开支,未进行房屋改造。


处理:2018年7月,政和县纪委给予刘华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永安:通报2起党员“带彩打牌”问题典型案例


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中心待岗人员黎翠玲参与“带彩打牌”问题。


人物: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中心待岗人员黎翠玲


问题:2018年5月4日,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中心待岗人员黎翠玲在永安市燕东兴林路住宅区内以打麻将的方式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处理:2018年5月,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党委给予黎翠玲党内警告处分。


三明市第二医院退休干部俞彩禹参与“带彩打牌”问题。


人物:三明市第二医院退休干部俞彩禹


问题:2018年4月13日,三明市第二医院退休干部俞彩禹在永安市燕江东路一家店铺以打麻将的方式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处理:2018年7月,三明市永安总医院党委给予俞彩禹党内警告处分。


永定: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永定区煤炭管理局综合股股长赖碧光私车公养问题。


人物:永定区煤炭管理局综合股股长赖碧光


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10月,赖碧光在担任永定区煤炭管理局综合股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违规将其个人名下私家车加油费用,从永定区煤炭发展总公司财政账户报支,违规报支加油费共计17550元。2017年10月,赖碧光将违纪所得款17550元退缴至永定区煤炭发展总公司账户,并于2018年6月25日上缴国库。


处理:2018年6月,赖碧光受到记过处分


仙师镇恩全村两委干部违规公款报支香烟问题。


人物:仙师镇恩全村两委干部


问题:2015年至2016年,肖寿占、肖天养分别在担任永定区仙师镇恩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违反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和厉行节约的有关接待要求,多次违规用公款购买香烟用于该村会议接待使用,违规购买香烟8次32包,共计556元。2017年12月,违纪款556元已退缴至恩全村集体账户。


处理:2018年6月,肖寿占、肖天养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宁德:通报3起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蕉城区八都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职工林宜章(挂职八都镇云淡村党支部第一书记)等人利用职便骗取征收海域补偿款问题。


人物:蕉城区八都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职工林宜章等人


问题:经查,2014年4月间,林宜章伙同云淡村村委会主任林某某(另案处理)、村出纳游祥凑、村委委员郑仙洪等人,利用协助政府管理、发放征收海域补偿款的便利,采取虚报青苗补偿款的方式,分2次骗取征收海域补偿款合计88.25万元予以私分,其中林宜章分得30万元(共同贪污88.25万元),游祥凑分得7万元(共同贪污88.25万元),郑仙洪分得2万元(共同贪污11.28万元)。


处理:2018年3月,林宜章、游祥凑、郑仙洪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案款物已如数予以追缴;林宜章涉及的政务处分,移交其人事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古田县城西街道下洋村村委会主任施承华违规搭建机砖厂毁坏林地问题。


人物:古田县城西街道下洋村村委会主任施承华


问题:经查,2011年初至2016年12月间,施承华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在古田县黄田镇洋上村“秋竹垱”山场搭建机砖厂,造成该山场林地被毁坏,面积达25.89亩,经法院审判认定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并处以刑罚。


处理:2018年6月,施承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周宁县礼门乡油湾村党支部书记邱孙华、村委会主任叶徐清利用职便骗取村道修复专项资金问题。


人物:周宁县礼门乡油湾村党支部书记邱孙华、村委会主任叶徐清


问题:经查,2014年10月间,邱孙华和叶徐清利用协助礼门乡政府管理村道修缮专项资金的职务便利,采取虚增工程支出的方式,合伙骗取村道修复专项资金3.28万元予以私分,被法院判处犯贪污罪。


处理:2018年4月,邱孙华、叶徐清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案款物由司法机关予以追缴。


寿宁:通报2起民生领域典型问题案例


芹洋乡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原主任刘竹清挪用公款问题。


人物:芹洋乡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原主任刘竹清


问题:2015年1月至11月,刘竹清担任芹洋乡社会事务办主任期间,利用管理该单位资金的职务便利,挪用公款85000元用于个人营利活动和生活开支,超过三个月未归还。


处理:2018年6月,刘竹清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凤阳镇福后村党支部书记叶文辉等人违规招投标问题。


人物:凤阳镇福后村党支部书记叶文辉等人


问题:2016年,叶文辉、陈邦云(村委会主任,非中共党员)在建设福后村美丽乡村项目中的森林公园项目过程中,未事先履行招投标程序,直接指定他人承建,项目施工后再进行招投标。


处理:2018年2月,陈邦云受到通报批评;5月18日,叶文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福清:通报4起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问题典型案例


音西街道林业站原站长黄水玉违建问题。


人物:音西街道林业站原站长黄水玉


问题:2015年3月至2017年5月间,音西街道林业站原站长黄水玉未经审批,擅自在音西街道龙溪村围仔底后山的果园地中违章搭建围墙和鸭舍。经测绘,围墙占地面积约36.5平方米、鸭舍占地面积约32平方米。


处理:黄水玉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音西街道洋浦村党员黄金发未经审批建造养殖场问题。


人物:音西街道洋浦村党员黄金发


问题:2016年5月,音西街道洋埔村党员黄金发未经审批,在音西街道洋埔村莲花池山上违法占用林地建造养殖场。经鉴定,黄金发占用的地块面积为0.575亩。


处理:2017年4月,市林业局对黄金发违法改变林地用途立案查处。黄金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龙田镇玉瑶村党支部书记翁祖善等人未认真履职导致村民违建问题。


人物:龙田镇玉瑶村党支部书记翁祖善等人


问题:2014年12月,龙田镇玉瑶村翁厝自然村村民翁某在已有一栋5层楼房的情况下,仍以其妻池某的名义申请建房,负有调查、审核职责的玉瑶村党总支书记翁祖善、村委主任余乃龙和村党支部委员、土地管理员何建彬,未依照有关规定履行调查、审核职责,让不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池某建房申请获得审批并建成一栋4层楼房。


处理:翁祖善、余乃龙、何建彬等3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海口镇村建服务中心原主任李峰成收受违法建设当事人财物等问题。


人物:海口镇村建服务中心原主任李峰成


问题:2013年4月至2015年下半年间,李峰成利用职便,为海口镇梧屿村村民俞某、南厝村村民陈某等20人在旧房改建、新房建设审批及违法抢建等方面提供帮助,并先后收受上述人员送款共计46000元。


处理:李峰成受到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处分,收缴违纪款,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漳浦: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旧镇镇苑上村村委会副主任林学亮利用职便冒领低保金问题。


人物:旧镇镇苑上村村委会副主任林学亮


问题:2012年3月,林学亮为村民黄某申办一本低保金发放存折并占为己有,多次冒领低保金合计4545元。2015年7月黄某死亡后,县民政局注销黄某低保对象信息并停发低保金。2016年1月,林学亮利用保管苑上村村委会公章职便,向旧镇镇社会事务办副主任黄建文提供黄某健在的虚假证明,黄建文在没有进行详细核实的情况下,与林学亮一起到县民政局要求恢复黄某低保待遇,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负责人薛炳银未进行复核,继续发放低保金至2017年6月,致使林学亮继续冒领低保金合计3750元。村党支部书记林军仔、村委会主任林金阳未按上级部署要求对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对林学亮冒领低保金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处理:2018年1月,林军仔、林金阳分别受到诫勉谈话;2018年3月,黄建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林学亮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冒领的低保金合计8295元予以收缴;2018年7月,薛炳银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官浔镇省炉村文书兼统计员王加议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


人物:官浔镇省炉村文书兼统计员王加议


问题:2016年1月,王加议明知其弟王某祥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条件的情况下,隐瞒事实提名推荐王某祥为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并获得通过,导致王某祥于2017年6月享受农村信用合作社扶贫小额信贷优惠政策。该村党支部书记王丽水审核把关不严,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到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处理:2018年5月,王加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丽水被通报批评

来源∣最高检、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厦门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