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就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发布通知

栏目:政策资讯 发布时间:2018-05-22

因近期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出现过热苗头,投机炒作有所抬头,风险不容忽视,住建部19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申坚持房地产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值得一提的是,《通知》的发布,距离住建部约谈成都、太原两市,强调坚持房地产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仅10天。

《通知》指出,各地需坚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认真落实稳房价、控租金,降杠杆、防风险,调结构、稳预期的目标任务,支持刚性居住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各城市科学编制住房发展规划,明确住房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合理确定住房和用地供应规模、结构、时序。其中,一二线城市需在年底前编制完成五年住房发展规划,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通知》强调,应落实人地挂钩政策,有针对性地增加住房和用地有效供给,提高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在新建商品住房供应中的比例。改进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方式,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防止地价推涨房价。

《通知》要求,加强个人住房贷款规模管理,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强化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审查,严控消费贷、经营贷等资金挪用至购房加杠杆。

“住建部本月两次发声,一方面,强调房地产调控从严方向未变,另一方面,进一步确认强化地方政府调控的主体责任。”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房地产调控从过去单方面的一城一策,升级至政策应对调控效果负责,监管则负责对政策落实的督查,形成三步走——预警、约谈、问责。

此次《通知》明确地方政府对稳房价、控租金负有主体责任,并明确未来对工作不力、市场波动大、未能实现调控目标的地方,坚决问责。

“一些城市人口引进的门槛过低,很大程度上不是为了吸引人才,而是为了吸引购房者。”张大伟说,地方的人才政策不应该和房地产限购挂钩。

据悉,天津5月16日发布“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取消了在津工作要求,以及居住证、社保缴费的要求,仅凭年龄和学位学历证就可以到天津落户。数据显示,新政推出不到一天,已经有30万人登录并下载“天津公安”APP办理落户申请。“人们预计天津房价将大涨。”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天津落户网站因访问量猛增而发生瘫痪,京津路线火车在非工作日全线售罄,很多人落户只是为了拥有购房资格。

当前,全国抢人才的城市队伍越来越庞大。据不完全统计,天津、重庆、成都、武汉、杭州、南京、青岛、长沙、无锡、郑州、沈阳、济南、西安、南昌、厦门、石家庄、福州等逾50个城市,发布了力度超前的人才吸引政策。

“问责启动,此类政策或有缩减。”业内人士表示,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的认定,将大幅提高地方政府对调控的重视程度,已出台“零门槛”落户政策的城市,可能会效仿成都新政,落户后购房置业增加前置条件,增加购房者投机成本。


通知全文如下: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房〔2018〕49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天津市、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

2018年以来,各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分类调控,因城施策,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运行。近一段时间以来,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出现过热苗头,投机炒作有所抬头,风险不容忽视。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

各地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毫不动摇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认真落实稳房价、控租金,降杠杆、防风险,调结构、稳预期的目标任务,支持刚性居住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加快制定实施住房发展规划

各城市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住房供需状况、人口变化情况,科学编制住房发展规划,明确住房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合理确定住房和用地供应规模、结构、时序,引导相关资源合理配置。城市住房发展规划报上级政府备案后实施,主要目标和指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预期指标管理。2018年底前,一线、二线城市要编制完成2018年至2022年住房发展规划,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要统筹城镇基础设施和空间布局,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增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承载力和吸引力,引导产业、就业和人口有序流动,促进职住平衡。

三、抓紧调整住房和用地供应结构

各地要落实人地挂钩政策,有针对性地增加住房和用地有效供给。切实提高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在新建商品住房供应中的比例。要改进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方式,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防止地价推涨房价。

热点城市要提高住房用地比例,住房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建议按不低于25%安排。要大幅增加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用地供应,确保公租房用地供应。力争用3—5年时间,公租房、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用地在新增住房用地供应中的比例达到50%以上。

热点城市要积极探索推动供地主体多元化,在权属不变、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情况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可作为租赁住房用地,6月底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合肥、福州、厦门、济南、郑州、武汉、成都市要提出并上报建设租赁住房的具体实施方案。开展租赁住房、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6月底前要向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相关部门报告试点进展情况。

四、切实加强资金管控

要加强个人住房贷款规模管理,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强化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审查,严格管控消费贷款、经营贷款等资金挪用于购房加杠杆行为。严格落实企业购地只能用自有资金的规定,加强住房用地购地资金来源审查,严控购地加杠杆行为。

五、大力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各地要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捂盘惜售、炒买炒卖、规避调控政策、制造市场恐慌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持续保持高压严查态势,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向社会公布,形成震慑。

六、加强舆论引导和预期管理

各地要全面落实住房销售合同网签备案制度,定期发布权威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和市场信息公开,及时澄清误读,正面引导舆论。严厉打击利用自媒体公众号等网络媒体炒作渲染房价上涨、散布虚假信息等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稳定市场预期。

七、进一步落实地方调控主体责任

各地要坚决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加快建立房地产市场评价和监测预警体系,细化评价单元,完善对地方房地产调控工作的评价考核机制,具体落实地方政府稳房价、控租金的主体责任。同时严格督查,对工作不力、市场波动大、未能实现调控目标的地方,坚决问责。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8年5月19日


来源∣住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