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宣贯培训

栏目:新闻动态 发布时间:2018-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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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省第12届人大常委会32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8年2月1日起施行。为了便于各级城管执法、城乡规划部门和治违工作机构更好地理解和把握《规定》的有关内容,切实做好《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规定》宣贯培训班于2018年1月22日在福州梅峰宾馆举办。本次培训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办、福建省建设行业法制协会协办。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治违办(执法局)、规划局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治违办(执法局)、规划局分管领导或相关科室负责人等200多人参加了培训。

省住建厅副巡视员、省治违办常务副主任高起荣到会作开班动员讲话,他指出《规定》对规范我省违法建设的防控和治理具有重要意义,今天在这里召开宣贯培训,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并强调三点意见。

一是切实做好《规定》的宣传贯彻:要充分认识《规定》的重要意义。抓好《规定》的学习培训,扩大《规定》实施影响;二是抓紧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要加快制定配套政策,完善违建查处工作机制,加强源头防范,畅通疏导渠道;三是要持续深化“两违”综合治理。要高态势推进综合治理,高标准推进“无违建”创建,要高质量健全长效机制。

最后,高起荣副巡视员代表省住建厅、省治违办向长期以来为“两违”治理、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辛勤奋斗的各级治违办、城管执法、城乡规划部门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提前致以新春的问候。同时,也希望各地要继续努力,高度重视,加强节日期间的工作力量,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春节期间“两违”不出现反弹。


本次培训由省住建厅法规处处长李智勇主持,到场的还有福建省建设监察总队总队长黄常青。

本次培训邀请了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宋红勤处长授课,宋处长授课的主要内容包括:解读《规定》的出台背景和过程、目的、意义、主要内容,以及《规定》在执法中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等。  

本次宣贯培训发放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印的《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单行本),以及省建设行业法制协会编印的《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汇编)。

会后,学员们与授课老师进行了热烈的互动交流,本次宣贯培训取得圆满成功。


(协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