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的通知

栏目:政策资讯 发布时间:201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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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为进一步规范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行为,省国土资源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的通知。

原文如下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近年来,我省连续下发严格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文件,有力地规范了房地产土地供应管理。为进一步规范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行为,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禁设置排他性条件


各地在土地拍卖挂牌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商品住宅用地、商服经营性用地的出让,要严格执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工作的意见》(闽委办发[2014]18号)和《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公告审查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4〕218号)的规定,不得在土地出让公告及相关出让文件中违规设定前置或后置竞买限制条件,为特定竞买人量身定做,设定排他性条件。


二、规范竞买申请审核


为避免竞买申请人信息泄露,省厅将于近期对“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升级改造,采取外网报名措施,各地要通过“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上传竞买申请材料,由系统进行形式审查,封闭申请人报名情况,自动配发注册报名流水号,在挂牌拍卖开始时进行现场审核后,进入竞价。


三、固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号


为进一步规范竞买保证金缴纳,各地要向省厅上报不少于4个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固定银行账号,用于固化到出让系统中,每宗土地出让在发布公告时,要从系统中选择不少于3个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固定银行账号。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应于12月20日前将所辖市、县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固定银行账号汇总上报省厅土地利用管理处。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的监督,推进有利于公开、公平、公正交易平台的建设。对在土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中恶意排斥竞争、徇私舞弊等不正当行为,省厅将提请相关部门严厉追究主管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1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福建省国土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