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看】银行理财新规来了!影响400万从业者和1.4亿股民

栏目:政策研究 发布时间:2018-07-22

7月20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牵动逾20万亿元银行理财产品的新规正式落地,与今年4月发布的“资管新规”共同构成银行开展理财业务需要遵守的监管要求。


具体来看,有六大看点——


1


销售起点降至1万元

《办法》明确要实行分类管理,区分公募和私募理财产品。公募理财产品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私募理财产品面向不超过200名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同时,将单只公募理财产品的销售起点由目前的5万元降至1万元。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 曾刚:降低了银行理财的门槛实际上对老百姓和银行都是一个比较好的利好消息,意味着银行理财的销售端更加有吸引力和竞争性。此外,在过渡期当中也是允许各个机构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安排存量调整的步骤,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对市场的短期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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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可发行老产品对接未到期资产

《办法》过渡期要求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自《办法》发布实施后至2020年12月31日。在过渡期内,银行新发行的理财产品应当符合《办法》规定。同时可发行老产品对接未到期资产,但应控制存量理财产品的整体规模;过渡期结束后,不得再发行或者存续违反规定的理财产品。



3


允许部分产品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

在推动理财业务规范运作、实现净值化管理方面,《办法》规定,一是确保理财产品独立性。规范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的资金池理财业务。二是强化管理人职责。要求银行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职责。三是要求理财产品实行净值化管理,坚持公允价值计量原则,鼓励以市值计量所投资资产,允许符合条件的封闭式理财产品采用摊余成本计量。


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 潘向东:在净值化管理方面,《办法》并非“一刀切”全部采取市值管理,允许符合条件的封闭式理财产品采用摊余成本计量,在过渡期内,可以参照货币市场基金估值核算规则,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采取何种净值管理的困境。



4


允许理财产品投资
各类公募证券投资基金

现行银行理财业务监管制度规定公募理财产品只能投资货币型和债券型基金,《办法》放开了相关限制,允许公募和私募理财产品投资各类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同时,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理财产品投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可以不再穿透至底层资产。



5


对非标投资仍然严格


光大银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潘东强调,《办法》延续了原银监会8号文的投资限额要求,即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余额,不得超过理财产品净资产的35%或银行总资产的4%;同时又按照资管新规的监管思路,要求期限匹配。



6


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正在制定中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称,目前,银保监会已经起草《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待《办法》发布后,将作为《办法》配套制度适时发布实施。


理财新规落地,牵动逾20万亿巨资


随着银保监会加大监管力度,银行理财业务正在进行有序调整。2017年底,银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22.17万亿元,2018年5月末余额为22.28万亿元,6月末余额为21万亿元,同业理财规模和占比持续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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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资金主要投向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标准化资产,占比约为70%;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投资占比约为15%左右,总体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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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业内专家指出,《办法》与资管新规去通道、去套嵌、控制杠杆水平、过渡期安排等基本原则一脉相承,有利于细化银行理财监管要求,消除市场不确定性,稳定市场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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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办法》充分考虑了执行中可能面临的问题,对部分规定予以缓冲,有助于缓解未到期存量资产提前赎回风险的压力,避免理财规模大幅萎缩并危及实体经济融资。


更多看点:


7月20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发布实施《办法》,既是落实“资管新规”的重要举措,也有利于细化银行理财监管要求,消除市场不确定性,稳定市场预期,推动银行理财业务规范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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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官方数据,截至2017年末银行理财产品存续余额29.54万亿元,较年初仅增加0.49万亿元,同比少增5.06万亿元;增速较2016年同期下降21.94个百分点。这次《办法》的发布,无疑将对金融市场带来巨大的影响,也将对300多万银行从业人员带来影响。


1万元可买银行理财产品


《办法》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主要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提出了以下监管要求:


一是实行分类管理,区分公募和私募理财产品。


公募理财产品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私募理财产品面向不超过200名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同时,将单只公募理财产品的销售起点由目前的5万元降至1万元。


二是规范产品运作,实行净值化管理。


要求理财产品坚持公允价值计量原则,鼓励以市值计量所投资资产;允许符合条件的封闭式理财产品采用摊余成本计量;过渡期内,允许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暂参照货币市场基金估值核算规则,确认和计量理财产品的净值。


三是规范资金池运作,防范“影子银行”风险。


延续对理财产品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三单”要求,以及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投资的限额和集中度管理规定,要求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需要期限匹配。


四是去除通道,强化穿透管理。


为防止资金空转,延续理财产品不得投资本行或他行发行的理财产品规定;根据“资管新规”,要求理财产品所投资的资管产品不得再“嵌套投资”其他资管产品。


五是设定限额,控制集中度风险。


对理财产品投资单只证券或公募证券投资基金提出集中度限制。


六是控制杠杆,有效管控风险。


在分级杠杆方面,延续现有不允许银行发行分级理财产品的规定;在负债杠杆方面,负债比例(总资产/净资产)上限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


七是加强流动性风险管控。


要求银行加强理财产品的流动性管理和交易管理、强化压力测试、规范开放式理财产品认购和赎回管理。


八是加强理财投资合作机构管理。


延续现行监管规定,要求理财产品所投资资管产品的发行机构、受托投资机构和投资顾问为持牌金融机构。同时,考虑当前和未来市场发展需要,规定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附属机构依法依规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除外,以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机构也可担任理财投资合作机构,为未来市场发展预留空间。


九是加强信息披露,更好保护投资者利益。


分别对公募理财产品、私募理财产品和银行理财业务总体情况提出具体的信息披露要求。


十是实行产品集中登记,加强理财产品合规性管理。


延续现行做法,理财产品销售前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银行只能发行已在理财系统登记并获得登记编码的理财产品,切实防范“虚假理财”和“飞单”。


在过渡期安排方面,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过渡期自本办法发布实施后至2020年12月31日,并要求银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有序方式制定本行理财业务整改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董事长签批后,报监管部门认可。


过渡期结束后,不得再发行或者存续违反规定的理财产品。对于因特殊原因而难以回表的存量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未到期的存量股权类资产,经报监管部门同意,商业银行可以采取适当安排,稳妥有序处理。


股市上演大反攻


银行、保险、证券等权重板块集体强势拉升,银行板块涨幅超过5%,领涨两市,4只银行股涨停,3只保险股涨停,创业板上涨逾1.2%,国产软件板块大涨,两市只有旅游板块小幅下跌,其余板块集体上涨。


光大证券表示,目前正处于中报披露期,应该看到在上半年如此弱势的行情下,一些主要产品价格大幅上涨,盈利能力大幅上升,走出了特立独行的上升行情,总结这些企业共同的特点就是主要产品处于景气度大幅提升阶段,并且至少未来一年内仍将处于景气阶段,同时主要产品总体产能或由于环保原因,或由于技术壁垒原因受到限制,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其他企业无法进入或者扩张产能,而纵观目前开始预披露的中报,有很大一批企业具有同样的特点,建议投资者可以认真甄别,在目前低迷的市场中寻找这些确定性较高的投资机会。

 

安信证券表示,站在全年的角度,始终坚定认为新经济背景下,成长型行业呈现高景气面貌。目前,中国正在高调步入以信息产业为主导围绕创新和科技的新经济时代,以TMT+电子+医药为核心的新兴行业或将直接受益。建议下半年关注景气持续上升的云计算、医药、工业机器人、航空装备、5G、半导体以及新能源车等。其中,重点关注中报预告持续修复的云计算领域。


来源∣综合央视财经微信、中国证券报、每日经济新闻